1、期末計算應付職工工資,根據(jù)“工資結算匯總表”,按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有關成本費用賬戶:
借:生產成本、制造費用、管理費用、銷售費用等
貸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工資
2、按國家規(guī)定的標準比例計提企業(yè)應負擔的三險一金:
借:生產成本、制造費用、管理費用、銷售費用等
貸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會保險費(單位)
——住房公積金
3、按國家規(guī)定標準從職工工資中扣除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
借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工資
貸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會保險費(個人)
4、向銀行提取現(xiàn)金,備發(fā)工資
借:庫存現(xiàn)金(實發(fā)數(shù))
貸:銀行存款
5、發(fā)放工資
借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工資
貸:庫存現(xiàn)金
(如果采取由銀行代發(fā)工資的方式,則不需要第4個分錄,第5個分錄貸方改為”銀行存款“科目)
6、將三險一金上繳有關社會福利機構時
借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會保險費(單位+個人)
——住房公積金
貸:銀行存款

1、計提工資會計分錄的處理:
(1)對于生產工人的工資,則計入生產成本,分錄如下:
借:生產成本
貸:應付職工薪酬
(2)對于車間管理者的工資,則計入制造費用,分錄如下:
借:制造費用
貸:應付職工薪酬
(3)對于管理人員的工資,則計入管理費用,分錄如下:
借:管理費用
貸:應付職工薪酬
(4)對于銷售人員的工資,則記為銷售費用,分錄如下:
借:銷售費用
貸:應付職工薪酬
2、次月發(fā)放工資時:
借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工資
貸:應付職工薪酬——社保(個人部分)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
庫存現(xiàn)金/銀行存款
擴展資料:
1、應付職工薪酬主要包括:
(1)職工工資、獎金、津貼和補貼;
(2)職工福利費;
(3)醫(yī)療保險費、養(yǎng)老保險費、失業(yè)保險費、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;
(4)住房公積金;
(5)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;
(6)非貨幣性福利。這是指企業(yè)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(fā)放給職工作為福利,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、為職工無償提供醫(yī)療保健服務,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(yè)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。
(7)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;
(8)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。
2、應付職工薪酬的相關賬務處理:
(1)企業(yè)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向職工支付工資、獎金、津貼等,借記"應付職工薪酬",貸記“銀行存款”、“庫存現(xiàn)金”等科目。
(2)企業(yè)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(代墊的家屬藥費、個人所得稅等), 借記本科目,貸記“其他應收款”、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個人所得稅”等科目。
(3)企業(yè)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,借記本科目,貸記“銀行存款”、“庫存現(xiàn)金”科目。
(4)企業(yè)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,借記本科目,貸記“銀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(5)企業(yè)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,借記本科目,貸記“銀行存款”科目。
(6)企業(yè)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,借記本科目,貸記“銀行存款”、“庫存現(xiàn)金”等科目。
參考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-應付職工薪酬

繳納時
借:應付職工薪酬----社會保險(單位部分)
----住房公積金(單位部分)
其他應收款----社會保險(個人部分)
----住房公積金(個人部分)
貸:銀行存款
計提時
借:管理費用------社會保險(單位部分)
----住房公積金(單位部分)
貸:應付職工薪酬----社會保險(單位部分)
----住房公積金(單位部分)
發(fā)放工資時
借:應付職工薪酬--工資(應發(fā)數(shù))
貸:其他應收款--社會保險(個人部分)
其他應收款--住房公積金(個人部分)
庫存現(xiàn)金
計提工資
借:管理(銷售、制造)費用--工資
貸:應付職工薪酬--工資(應發(fā)數(shù))
社保不用計提,
工資無論是否當月發(fā)放,都要計提,具體會計分錄如下:
借:管理費用(或生產成本、制造費用、銷售費用、在建工程)--工資
貸:應付職工薪酬
下個月發(fā)放工資會計分錄如下:
借:應付職工薪酬
貸:庫存現(xiàn)金(或銀行存款)
其他應付款-個人社保
其他應付款-個稅
其他應付款-公積金
擴展資料:
會計分錄應注意:
1、確定這項業(yè)務涉及那些會計科目,會計科目屬于哪類,如:資產類、負債類等。
2、確定會計科目借貸方向、金額。即:借貸方向、科目名稱、金額必須全部具備、正確。
3、凡是有明細科目的,必須把明細科目寫上。
4、會計分錄的摘要一定要簡潔明了,不能太復雜和難懂,這是做會計分錄的第一步;
5、會計科目的使用一定要準確,不能亂用會計科目,更不要過渡使用會計科目;
6、會計科目的明細科目一定要保持連貫性和持續(xù)性,一個客戶不能掛幾個會計科目,不能隨意使用會計科目。
參考資料:百度百科-會計分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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